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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研究院 資訊科學研究所

所內事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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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聘申請流程及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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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動

於聘期屆滿前一年可開始申請辦理。

備註

需於聘期屆滿半年前完成所方聘審程序送院

申請文件

  1. 續聘送審表
  2. 受評審人【審查人建議名單】及【應審查迴避檢核表】。
  3. 完整個人履歷: 包括學歷、經歷等。
  4. 歷年著作目錄或研究成果列表:包括期刊論文、會議論文分列,並詳列作者順序等。
    (註: 請標示出上次聘案後之論文或另表列。)
  5. 研究成果說明: 指出最重要的貢獻與成績等。並說明與就任現職時所提出之代表作品之區隔。
  6. 未來研究方向之說明。
  7.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

    註:
    *請將論文匯入【範本】內並編頁碼。
    *若非第一作者/corresponding author 請務必寫出各篇著作之主要貢獻。

  8. 資料檢核表
備註
建議提供下列有利聘案申請資訊,有利聘案審查(但非必要):

文件繳交方式及格式

  1. 完整代表性著作目錄+論文全文 → PDF檔格式,
    其餘所有文件 → Word檔存檔寄送,以利彙編。
  2. 請將完整文件電子檔寄至 awu@iis.sinica.edu.tw

人事委員會初審

  1. 人事委員會將視聘案需要,不定期開會審理。
  2. 於受理後將依各聘案狀況成立該聘案之聘審小組並選出主辦委員。
備註
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
審查委員審查

  1. 由主辦委員確認【送審名單】、【須迴避名單】。
  2. 秘書寄送邀請信徵詢委員審查意願,並寄送審查包給有意願審查的委員。
  3. 副研究員續聘同時辦理長聘者,審查人無需另撰審查意見,但須另外說明推薦長聘理由
備註

外審時間約1-2個月。

人事委員會複審

  1. 彙整外審意見,並票決是否推薦該申請案。
  2. 將外審意見摘要抄送申請人提出答辯(若外審意見無建議或提出問題則可免)。
  3. 撰寫「聘審小組綜合報告」
  4. 通知秘書所內需迴避人員(可使用【聘任案件審查迴避檢核表_聘審小組】)
備註

人事委員會視需要召開,約1-2個月/次。

所長審查

  1. 若有答辯書,請申請人備妥後與所長預約面談。
  2. 於所務會議後撰寫「所長推薦單」

所內公開閱覽參閱

備註

*閱覽資料不含審查意見及聘審小組綜合報告

所務會議 / 諮詢委員會投票

  1. 續聘案:
    討論+票決: 與受評人級別相同或較低者均應退席。
  2. 副研究員續聘同時辦理長聘: 僅研究員+特聘研究員可參與討論+票決(續聘、長聘分開票決)。
備註

送院審查

依院方對各類聘案所需文件造冊發文送院辦理 (院方聘審會議通常於雙數月擇期開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