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、叢書、博碩士論文
| 讀者類別 | 冊數上限 | 借期 | 續借次數 | 預約本數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資訊所研究人員(含資創中心) | 9999 冊 (本所) |
3 個月 | 2 次 | 50 本 |
| 他所研究人員、全院訪問學人/博士生/博士後、全院退休研究人員 | 50 冊 (全院) |
3 個月 | 1 次 | 50 本 |
| 全院編制行政技術人員、約聘僱助理、院士、他所非研究人員 | 30 冊 (全院) |
2 個月 | 1 次 | 30 本 |
| 全院退休編制行政技術人員 | 5 冊 (全院) |
2 個月 | 1 次 | 5 本 |
| 院外讀者 | 5 冊 (全院) |
1 個月 | 1 次 | 5 本 |
| 館合單位/互換借書證單位 | 5 冊 (全院) |
1 個月 | 0 次 | 0 本 |
| 附註:若叢書中含有會議論文,亦比照會議論文資料借閱規則,不可外借。 | ||||
續借規則
- 書到期後,應於到期日後七天內辦理續借;若超過七日未辦理,則需還書。
- 第一次續借須在借書到期日前七天內,且無人預約,才接受續借。
- 第二次續借須在第一次續借到期日前七天內,且無人預約,才接受續借。
預約規則
- 書一借出,即接受讀者預約。
- 預約資料到館五天內若未辦理借閱,視同放棄預約。
罰款
所外人員:逾期一日每冊罰款新臺幣 5 元,每日累加。
中文休閒性雜誌及書籍
限借所內人員。
當期期刊
閉館前半小時才可外借,需於下次開館後半小時內歸還。
過期期刊
借期一個星期。
冊數
不限。
續借
- 不可續借。
- 若有逾期未歸還者,則不可再借閱其他中文休閒性雜誌及書籍。
預約
- 雜誌或書籍一借出,即可接受讀者預約。
- 預約資料到館五天內若未辦理借閱,視同放棄預約。
錄影帶(Video)
限所內研究人員教學使用借閱。
借期
二星期。
冊數
- 不限。
- 若有任一資料逾期未辦理還書或續借,不可再借閱任何資料。
續借
不可。
預約
- 錄影帶一借出,即接受讀者預約。
- 預約到館五天內,若未辦理借閱或到館觀看錄影帶,視同放棄預約。
- 所外人員只限於館內閱讀,可接受預約。
微縮(Microfiche and Microfilm)
借期
- 所內、外人員皆不可外借,只限館內閱讀。
- 所外人員:若需影印,請回原單位,透過原單位圖書館協助取得所需資料。
- 所內人員:若需影印才可外借,但需當日歸還。
手冊(Manual)
借期
- 所外人員:不可外借。
- 所內人員:不可外借(有複本者除外)。
- 複本之借期同書之借期。
冊數
若為複本可外借,冊數不限。
續借
- 可續借,同書(一)之續借規則。
- 若有任一資料逾期未歸還,則不可再借閱其他手冊。
預約
- 手冊一借出,即可接受讀者預約。
- 預約手冊到館五天內若未辦理借閱,視同放棄預約。
遺失或毀損賠償
(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,104 年 1 月修訂版)
- 各類圖書、期刊、微縮(視聽)光碟資料等,以賠書為原則,由各所圖書館代購時,以市價賠償,並得加收處理費300元。
- 絕版書、善本書、無購價、套書等,送各所圖書館或圖書館委員會評處,資料遺失得加收處理費300元/每冊。
指定參考書
- 所內研究人員因研究或教學需要,可將可外借之書籍指定為參考書,以半年為一期(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;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)。指定期間內不可外借,但可接受其他讀者預約;期限屆滿後,依預約先後順序借閱。
- 參考書、會議論文(含叢書中之會議論文)、技術報告、期刊及光碟資料,所外人員與所內人員皆不可外借,只可在館內參考。
特別處理
- 不可外借的館藏,因特別需要,可於閉館前 30 分鐘外借,需於下次開館後 30 分鐘內歸還。
- 因館際合作需要,微縮片可外借,惟使用完畢後應儘速歸還(原則上借期為七天)。